标准号:MH/T 3011.2-200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停放与系留
代替标准:MH 3145.32-1996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废止日期:2019-09-09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在停机坪停放与系留的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在停机坪的停放与系留。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宋新、徐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