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3010.9-200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代替标准:MH 3145.11-1996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废止日期:2019-09-09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的引导员(车)、信号员和监护员的职责、指挥位置、指挥工具以及所使用的信号。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的地面指挥。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宋新、徐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