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Y/T 223-2007
标准名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05-01
废止日期:2019-06-24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4857-1993 规定的串行数字分量视频信号和符合 GB/T14919-1994 规定的数字音频信号,或经过码率压缩编解码处理后,达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要求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的录制、播出和交换。采用其他数字编码方式和记录介质的电视节目的录制、播出和交换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无
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央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起草人:李勇、杜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