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4016.4-2008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
代替标准:MH/T 4016.4-2004
发布日期:2008-01-29
实施日期:2008-04-01
废止日期:2020-03-10
MH/T 4016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应配备的气象设备种类与数量的最低限额。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统称民用机场)的气象设备配备。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
起草人:周建华、楚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