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T 586-2008
标准名称: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代替标准:DL/T 586-1995
发布日期:2008-06-04
实施日期:2008-11-0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造要求,对电力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标准仅适用于依据合同对电力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包括火电、水电、风电、输变电、热电联产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核电常规岛和BOP设备可参照执行。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分类无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张心、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