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JG 111-2019
标准名称:玻璃体温计
发布日期:2019-12-31
实施日期:2020-03-31
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济南长峰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东阿阿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董锐(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姚敏(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张炯(济南长峰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姚丽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贺晓辉(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周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王卫健(东阿阿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检定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30.0℃ ~ 43.0℃,具有最高留点结构,感温介质为液体的玻璃体温计(以下简称体温计)的首次检定和使用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