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AEPI 001-2015
标准名称: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
发布日期:2015-05-31
实施日期:2015-08-01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产品标志和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为220V(50Hz)、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85~800)m3/h[相应适用面积为(8.5~80)m2]的室内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为工业、医疗、车辆、治理等专业用途设计及特殊环境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新风机等类似的空气净化产品。
批发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同济大学、3M中国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 东莞市宇洁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远大空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奕昕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朗逸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沈浩、李振海、华元钦、蒋未来、陈亮、罗俊华、毛黎雯、曾涛、黎月媚、森豊、陆建平、孙雅珍、王宝柱、丁臻敏、刘洪涛、陈来星、奚继波、姜风、肖志华、黄继仿、金银子、 冯欢欢、刘朝军、夏鼎新、钟仕林、余习文、赵海山、闻真、黄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