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ZZB 1116-2019
标准名称:交流电动工具用电子模块
发布日期:2019-06-06
实施日期:2019-06-30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交流电动工具用电子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模块)的术语和定义、额定值、分类、型号与标志、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不超过AC250V、电流不大于30A的交流电动工具或类似用途器具中进行调速、限速、软起动、恒功率、恒速等控制的电子模块;以及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电动工具开关时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与开关结合为一个整体或单独制成附件的电子模块。
注1:与提供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机械开关组合在一起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注2:仅提供电子断开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子模块或特殊用途的电子模块也可参照本标准。
批发部门: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江赫灵电气有限公司、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永康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正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立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沈鼎力、陈平、徐健康、胡小苗、徐飞好、卢云峰、周金龙、倪圣珑、王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