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IECCPA 002-2023
标准名称:三氟化氮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发布日期:2023-02-06
实施日期:2023-02-07
本文件规定了三氟化氮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三氟化氮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在中国境内从事三氟化氮气体生产的企业,及生产过程涉及三氟化氮制造的企业,可按本文件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批发部门: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起草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年征程(海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瑞程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申永明、徐晓晖、苏嘉轩、王占卫、贾炜冬、崔起帆、刘耀中、向可祺、谭效时、韩占猛、宋晓晓、孙国立、关攀博、华承贺、沈泽亚、张婷、王娟、李梅、付梦月、孙晓、张冲、于洁、于青民、张曦、王婷、孟翠玲、刘蕾、侯思微、刘欢、邵兵、张爽、邵腾、喻青松、陈莎、仇忠贵、林骏、李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