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ISA 225-2022
标准名称:钢铁企业综合废水副产工业盐
发布日期:2022-07-08
实施日期:2022-08-01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综合废水副产工业盐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组批与采样、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贮存、合格证明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综合废水经过工艺处理后产生的副产工业盐,不适用于钢铁企业内部单纯的焦化废水处理产生的副产工业盐。该产品适用于各行业工业用盐的原料或添加剂以及直接作为融雪剂、建筑行业早强剂,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食用、饲料、水产品等领域。
批发部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华南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超、金学文、邱利祥、王文俊、童敏、张若鹏、仇金辉、陈剑、熊斐、王姜维、赵钪、林百灵、张峻伟、余云飞、李锦富、陈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