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LNSES 001-2024
标准名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4-02-01
实施日期:2024-02-01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单位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餐饮业单位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管理,以及餐饮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
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沈阳光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东北大学、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大学
起草人:张国徽、张晓光、高有清、卞世传、胡筱敏、刘德全、杨玉东、李元宜、唐明博、白洁、吴昊、陈振宇、富宏宇、郭铁、万珊、金赵明、赵晓亮、张楠、李帝伸、霍达、闫振宇、张启月、夏文丹、刘玥廷、任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