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BYXT 027.6-2024
标准名称:稀土化妆品 第6部分:指甲美妆
团体名称: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1日
实施日期:2024年10月01日
4.1基本要求
4.1.1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标识与管理体系,应按照T/BYXT001的要求执行。
4.1.2产品牌号、品名、配料组分及工艺方法等基本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基本要求
品名 类型 产品牌号a 配料组分(质量分数/%) 工艺方法
指甲油原料b 稀土抗抑菌材料c
稀土指甲油 Ⅰ型-有机溶剂型 RE-NM01-2N 99.0-95.0 1.0-5.0 掺混法d
Ⅱ型-水性型 RE-NM02-2N
a产品牌号按GB/T17803的表示方法,第一层用稀土化妆品(Rareearthcosmetics)首字母“REC”表示;第二层“NM01”表示分类号为01的指甲美妆产品,“NM”为指甲美妆(NailMakeup)的英文名称缩写;第三层“2N”表示抗抑菌率为99%(2为“9”的个数,“N”为数字“9”的英文首字母)。
b指甲美妆原料按配料质量计。
c稀土抗抑菌材料按干物质计。
d在指甲美妆生产工艺基础上,与稀土基础材料混合配制,经制备生产成指甲美妆的工艺方法。
4.2原料要求
4.2.1指甲油原料成分主要有丙烯酸(酯)类/丙烯酸乙基己酯共聚物、丙烯酸(酯)类/氨基甲酸酯共聚物、聚二甲基硅氧烷、聚氨酯-35、硅处理氧氧化铁黑R901/硅处理氧氧化铁红R903等。
4.2.2稀土抗抑菌材料应符合T/BYXT003(所有部分)的相关要求。
4.2.3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甲苯不得用于儿童用指甲油,在其他产品中用量应不大于25%。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规定。
4.2.4指甲油直接接触的容器材料应无毒,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有毒物质。
4.2.5可根据产品配方增减原料成分,应在产品包装标明。
4.3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Ⅰ型-有机溶剂型 Ⅱ型-水溶型
感官指标 外观 透明 清晰、透明 目测法
有色 颜色明亮、均匀,无瑕疵
色泽 色泽鲜艳,饱和度高
理化指标 牢固度 无脱落 - QB/T2287
干燥时间/min≤ 8
限量指标 铅/(mg/kg)≤ 2.0 《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版)
汞/(mg/kg)≤ 1.0
砷/(mg/kg)≤ 2.0
镉/(mg/kg)≤ 5.0
甲醇/(mg/kg)≤ 2000
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CFU/g≤ 1000 《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版)
霉菌和酵母总数CFU/g≤ 100
粪大肠菌群/g或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注:有机溶剂型指甲油不测微生物指标。
起草单位: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弘丽金源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稀美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稀瑞材料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稀瑞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飞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新材料和产业应用研究院、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侯照东、焦智斌、段羚、武小菊、侯权恒、林文明、侯倩文、周效、尹志军、王振洲、王强、那剑、袁玉静、刘彬、郑元滨、赵天宇、崔曦予、成志平、石晓丽、王鸿宇、张沛宇、赵艳霞、司春英、白夜明、韩乐、梁婉婷、武小丽、敖日格乐、李明、张文权、张燕、张康丽、赵璐、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