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3868-2009
标准名称: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
代替标准:GB/T 13868-1992
发布日期:2009-04-08
实施日期:2009-07-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感官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等、中国农业大学
起草人:刘文、赵镭、汪厚银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条件,实验室区域(检验区、准备区和办公室等)的布局,以及不同区域的建设要求和应达到的效果。本标准的规定不专门针对某种产品检验类型。注:感官分析实验室既适用于食品的感官评价,也适用于非食品的感宫评价。然而针对特定的用途,实验室需要进行调整。对于特定的检验产品或检验类型,尤其是对于非食品的感官评价,实验室设计常需要进行修改。虽然许多基本原理是类似的,但本标准未涉及产品检验中的专项检查或企业内部品质控制等对检验设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