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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560.702-20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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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 39560.702-2021

标准名称: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发布日期:2021-10-11

实施日期:2022-05-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兰州北科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省科学院电子电器研究所、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三维大数据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邢卫兵、高坚、张军华、王文军、柳巍、周业华、唐志锟、宋波、印美娟、李济朝、程涛、修珙理、陈冬梅、黄庆君、金献忠、蔡宇凌、王显

GB/T3956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聚合物和电子件样品中定量检测六价铬[Cr(VI)]的方法。本部分测定方法采用有机溶剂来溶解或溶胀样品基体,随后采用碱性消解程序从样品中提取六价铬。研究表明,对于从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样品中提取六价铬,有机/碱性溶液提取效果比酸性溶液更有效。在碱性溶液条件下,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或者三价铬氧化成六价铬的程度最少。

对于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C(聚碳酸酯)和PVC(聚氯乙烯)构成的可溶性聚合物样品,

首先要用适当的有机溶剂将样品进行溶解,然后用碱性提取液来提取六价铬。

对于不含锑(Sb)的不可溶解的或未知的聚合物或者电子件材料,首先将样品放入150℃到160C的甲苯/碱性溶液中消解,然后将提取物中的有机相分离并丢弃,保留无机相用于六价铬分析。

提取物中的六价铬浓度是通过提取物在酸性条件下与1,5一二苯卡巴I的反应来测定。在与二苯卡巴肼的反应过程中,六价铬被还原为三价铬,而二苯卡巴肼被氧化为二苯卡巴腙。然后三价铬和二苯卡巴腙进一步反应形成一种紫红色化合物。然后用色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在540nm处对该紫红色化合物溶液进行定量测定。

GB/T 39560.702-20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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