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N/T 1603.5-2013
标准名称: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代替标准:SN/T 1603.5-2006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SN/T 160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液晶电视)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具备广播电视接收功能的进出口薄膜晶体管液晶电视机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液晶电视机。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制造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王长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