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T/T 451-2017
标准名称: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代替标准:JT/T 451-2009
发布日期:2017-07-04
实施日期:2017-11-01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从事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从事船舶修造、拆解业务单位的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可参照使用。
批准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
起草人:张春昌、韩龙、丛旭东、董艳、熊德琪、程金香、汪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