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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451-2017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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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JT/T 451-2017

标准名称: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代替标准:JT/T 451-2009

发布日期:2017-07-04

实施日期:2017-11-01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从事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从事船舶修造、拆解业务单位的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可参照使用。

批准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

起草人:张春昌、韩龙、丛旭东、董艳、熊德琪、程金香、汪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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