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 38-2004
标准名称: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代替标准:GA 38-1992
发布日期:2004-09-22
实施日期:2004-12-01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行业分类无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
起草人:谢平、袁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