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Y 0607-2007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0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
代替标准:YY 0016-1993;YY 91093-1999;YY 91094-1999
发布日期:2007-01-31
实施日期:2008-02-01
除下列章条外,GB 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该章适用。本专用部标准规定了2.1.101所定义的用于物理医学实践的神经和肌肉刺激器(以下简称刺激器)的安全要求。但不包括下列设备:--用于植入的或与被植入电极连接的仪器;--用于脑刺激用的设备(如电痉挛治疗设备);--用于神经病学研究的设备;--心脏起搏器(部分适用于IEC 60601-2-31);--体戴式设备;--用于外科手术时用的刺激器;--用于诱发反应诊断的设备(适用于IEC 60601-2-4?縰??S????垾?攳??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无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张学浩、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