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Y 0319-2008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代替标准:YY 0319-2000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12-01
本专用标准适用于由2.2.101定义的磁共振设备和由2.2.102定义的磁共振系统。本标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本专用标准规定了磁共振设备的安全要求,旨在提供对患者的保护。本专用标准规定了向操作者、与磁共振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信息的要求。本专用标准同时提供了证明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无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西门子迈迪特(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
起草人:俞及、倪成